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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各级团组织集中开展“青年大学习”五四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3 编辑:杨逸隆 浏览次数:

共青团各盟市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团委,各高等院校、大厂矿企业团委,自治区直属机关团工委、金融团工委、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内蒙古军区、内蒙古公安厅、森警内蒙古总队、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

为组织引导全区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的方案》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青年大学习”五四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团委决定,全区各级团组织在五四期间集中开展“青年大学习”五四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青年大学习”五四主题团日活动。

二、主要安排

1.集中开展五四主题团日活动。五四青年节前后,自治区团委机关和各盟市、各行业、各领域的基层团组织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采取学习座谈、宣讲交流、理论研讨、征文演讲、入团仪式、实践体验等形式,集中开展至少1次“青年大学习”五四主题团日活动。各盟市级以上团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至少参加1场基层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

2.大力选树宣传新时代青年典型。要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员”“向上向善好青年”“团员先锋岗(队)”等推选活动,积极组织青年典型开展座谈交流、媒体宣传等活动,分享典型成长故事,交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五四期间,自治区团委将举办“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等评选表彰活动,并开展系列宣传宣讲活动。各盟市、各行业、各系统团委要组织开展好本地本行业本系统的青年典型推树和宣传活动,为广大青年更好学习成长树立标杆。

3.普遍开展主题宣讲交流活动。以“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四进四信”“与信仰对话”“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青联委员走基层”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和青年典型,走进校园、企业、军营、社区等青年密集场所,集中开展“青年大学习”主题宣讲交流活动。要扎实推动团干部宣讲,以“青年爱里· 学习社”为主要载体,以“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为工作机制,组织各级团干部到基层团支部、青年爱里、社会组织等,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交流。

4.广泛开展五四主题网络活动。要充分依托各级各类团属网络新媒体平台,集中开展“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日活动,组织举办话题讨论、图文征集、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网络活动,持续推送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材料、心得体会和经验做法。积极创作生产主题鲜明、青年喜闻乐见的图文、漫画、短视频、H5等网络文化产品。同时组织动员青年广泛关注、学习和传播团中央在五四期间推出的“青年大学习”微信小程序、《入团第一课》《共青团公开课》教育视频等产品,以及自治区团委网络新媒体平台五四期间推出的相关产品,不断提升学习成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五四主题团日活动,是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载体。全区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尽快推进落实措施,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最大限度地发动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团组织和青年广泛参与,努力将活动办出影响、办出实效。

2.聚焦主题,创新载体。要突出“青年大学习”这个主题,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导学、讲学、研学、比学、践学、督学”的要求来设计和开展活动。要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把突出思想内涵与创新活动载体紧密结合起来,多采用青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增强活动对青年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把牢导向,形成声势。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正面教育和引导,积极壮大主流舆论声音。各团属媒体要扎实开展好新闻宣传工作,开设系列专栏和话题,积极协调重点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持续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广泛覆盖和高度关注的集中声势。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坚持务实节俭,防止形式主义。要注意加强对集中性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各盟市级团委请于5月11日前报送五四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

联 系 人:王 妍

联系电话:0471-4931685

电子信箱:nmgtwxcb@126.com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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