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级综合测评时,德育25分中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评定的15分执行新的评定办法,见附件:综合测评小组评分(打分表)
二、不论担任什么样的员工干部职务,综合测评加减分只取最高职位加分,即“职务加分”不累加;
三、参加员工员工活动、投稿、志愿者及其他任何有学校、员工处、团委、新闻中心、公寓中心、心理中心及学院盖章的加分证明都给予加分,注:加减分最高3分封顶。
四、心理信息员(原心育委员)加1.0分,宿舍长加0.6分,,择高选取,不累加(见本说明第二条),即宿舍内无论几人任心理信息员都给予加分(一分)
五、优秀的班长、团支部书记加分见学院公告“11级班长书记加分”
六、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员工)每人加0.6学分,且可与员工职务累加。综合测评小组构成,组长:班主任,成员:辅导员、班长与团支书及另外的3-5名班级内同学(建议由各宿舍推选一名代表)。
七、11级辅导员协调班主任与综合测评小组所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