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决定与2013年12月9日开始评选校级三好员工和优秀员工干部,请各单位根据评选办法认真评选,并于2013年12月13日完成材料送报工作。(交到学办王玉芬老师处)
评选要求
1. 候选人的提名须在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2. 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员工,可适当放宽智育、体育方面的评选条件,破格评选,但必须附佐证材料。
3. 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一份,盖章后返回学院。所有申请员工全部通过系统申请。
4. 根据《关于在全校进一步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的通知》(999策略白菜网站线路学字[2008]31号)文件精神,对“优良学风标兵班”、“优良学风班”和“学风进步班”的名额给予适当倾斜,倾斜原则为:凡在评选年度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过程中受表彰的班级所能涉及到的评选项目均在以前基础上增加班级总人数6%的名额,但评选对象必须符合评选条件,倾斜名额只能用于受表彰班级,不得用于其它班级。填写登记表时要在“班级”一栏中注明受表彰班级的类别。
特此通知
校级三好员工和优秀员工干部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 三好员工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内蒙古。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注重体育锻炼,坚持参加早锻炼和各项体育活动,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讲究公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行为现象作斗争;在学校开展的“三文明”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
5、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两学期均在班级前1/3。如果三项中有两项特别突出,另外一项可放宽至全班前1/2。
三好员工评选办法
1、 三好员工按每班2名评选,45人以上班级可评3名。
2、 两学期中,均获得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除外)。
3、 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在班级民主评选的基础上产生三好员工。
二.优秀员工干部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内蒙古;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员工工作,组织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员工中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讲究公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热心为同学服务,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年度考试无补考课程,两学期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1/2。
优秀员工干部评选办法
1、 员工干部任职满一年
2、 比例不超过班级员工人数的4%
3、 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可适当降低智育、体育方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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