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老员工提高自身素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999策略白菜网站线路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999策略白菜网站线路校发〔2023〕15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开展院校两级“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为学
制内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2023级员工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员工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本专科员工2022-2023学年考核无不及格课程,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两学期均在班级前1/3(含1/3)。如果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三项中有两项特别突出达到班级前三名者,另外一项可放宽至班级的前1/2(含1/2)。研究生具有优良的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成绩优秀,治学严谨,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4.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身体素质好。本专科员工需达到《员工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因2022-2023学年全校员工《员工体质健康标准》为合格,本次报送要求达到合格即可)。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及文体活动等,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6.2022-2023学年个人宿舍卫生状况经学院综合评定为良好及以上。
(二)优秀员工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
3.担任员工干部满1学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并较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品德优秀,体质健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本专科员工2022-2023学年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1/2
(含1/2)。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及文体活动等,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2022-2023学年个人宿舍卫生状况经学院综合评定为良好及以上。
(三)优秀毕业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秀,有健康的体质及良好心理素质。
4.在校期间个人宿舍卫生状况学院评定良好及以上。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或在校期间曾服兵役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
6.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和科技创新活动,荣获省部级及以上创业或创新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破格条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自治区、盟市级表彰的员工,且综合测评成绩占到班级前1/2,可破格推荐校级“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但必须附佐证材料。
三、评选办法
(一)三好员工
1.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核备案。
2.“三好员工”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7%。(班级总人数的7%,四舍五入;研究生延期员工不计入基数且不可参评)
(二)优秀员工干部
1.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核备案。
2.本专科员工“优秀员工干部”评选比例为员工干部人数的
12%;研究生优秀员工干部评选比例为员工干部人数的30%。(班级班委的12%,无特殊情况每班1人)
3.院员工会(含研究生会)干部评选比例为员工会人数的12%,具体评选由学院分团委参照此通知进行。
(三)优秀毕业生
1.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核备案。
2.“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班级总人数的10%,四舍五入;研究生延期员工不计入基数且不可参评)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组织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评选方案,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2.“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提名须充分酝酿,择优评选。
3.对2022-2023学年评选出的“优良学风标兵班”(2020级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二班、2021级农业水利工程卓越班、2022级农业水利工程卓越班),“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可各增加1个名额,班级在校期间曾获得“优良学风标兵班”(2020级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二班、2020级农业水利工程卓越班)可增加1个“优秀毕业生”名额。
4.评选推荐人选要在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
5.各班级于2022年12月11日(周一)下午6点前完成评审,推荐员工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认真准确填报“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初审名单表,并于12月11日下午6点前将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发到学办邮箱nndsjyxb@126.com,纸质版由班委、班主任签字后交至学办111张艳凤老师处,学院员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最终审核,公示结束后,由公司党委副书记签名后报送至员工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6.“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于2024年3月中旬开始评选,2024
年4月1日前完成评审,学院填写初审表、汇总表后,由公司党委副书记签名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育管理科。
附件:
1“三好员工” “优秀员工干部” 初审名单表
2.“优秀毕业生”初审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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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