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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蒙草抗旱”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1 编辑:杨逸隆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蒙草抗旱”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蒙草抗旱”励志奖学金是由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在公司设立的奖励基金。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向该基金注入资金100万元,为期5年,每年20万元,从2013年开始至2017年结束。

一.评选范围:“蒙草抗旱”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范围为全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本科生和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向涉农专业适当倾斜。

二、评选条件:

(一)申请“蒙草抗旱”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理想、有抱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工作和公益活动,在公益劳动或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课程,有志于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

4、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评选年度内无违纪违规现象。

5、有良好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标准。

6、上学年每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在班级前1/5。

(二)申请“蒙草抗旱”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优良;

2、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文体活动;

4、培养计划所规定修读的课程成绩良好(75分以上),英语考试通过国家六级(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

5、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一篇(博士研究生必须是SCI或EI收录,硕士研究生必须为中文核心期刊)(含)以上;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宣读论文一次(含)以上;有科技发明创造成果;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和员工干部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

公司

名额

公司

名额

水建院

3

动科院

1

林学院

5

兽医学院

2

材艺院

2

能源院

2

经管院

4

计算机院

1

生态院

5

人文院

1

机电院

3

外语院

1

食品院

2

理学院

1

农学院

5

研究生院

10

生科院

2

四、评选要求:

1、申请者需提供书面申请书一份,要求A4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办盖章的班级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英语过级证书复印件;研究生需提供研究生院盖章的规定修读的课程成绩单及过级证书复印件,论文发表情况由研究生院核实,无需报送相关材料。

2、所有材料必须于11月13日中午下班前交助学院517。 

上一条:关于开展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员工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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